河北省生源在校生錄取信息更改
(1)學生向教務處學籍部門提出書面的信息更改申請(不可同時申請更改姓名和身份證號)。
(2)學生到學校招生辦公室打印帶有錄取信息的《河北省生源普通高等學校在校生錄取信息更改審批表》(見附件),招生辦公室在學生照片上加蓋騎縫章。
(3)學生本人填寫申請變更項目、更改前后信息及變動理由并簽字。
(4)學生將本人書面申請、《河北省生源普通高等學校在校生錄取信息更改審批表》及相關證明材料(附后)送達當年高考報名時的畢業學校(報名點)、生源所在地縣、市招生部門逐級核查,并簽署相應意見。
(5)學生所在院系、招生部門、學籍部門審核學生相關信息及證明材料,報校領導批示并在信息更改審批表上加蓋學校公章,由教務處匯總后以學校文件(附每位學生的《河北省生源普通高等學校在校生錄取信息更改審批表》及相關證明材料)形式上報河北省教育考試院。
(6)河北省教育考試院在收到學校送達的學生信息更正申請(以學校文件形式)后,逐個審核考生申請的信息修改項目及其相關聯的信息項。經院領導同意后匯總、上報教育部招生管理部門,同時將上報情況反饋給相應高等院校。
說明:
(1)河北省生源普通高等學校在校生錄取信息更改僅適于河北省內生源考生,在入學前高考報名過程中出現的信息錯誤需要更正的情況。對于學生入學后發生的信息更改請按學籍管理規定辦理。
(2)學生向報名點、縣(區)招辦、市級招生部門提供用于信息更改的真實合法證明材料:
(a)更正姓名、身份證號的:學生書面申請一份;《河北省生源普通高等學校在校生錄取信息更改審批表》兩份;身份證原件及正反面復印件、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報送省考試院時只需簽字蓋章的復印件);戶籍部門出具的戶籍證明原件。
(b)更正民族的:除上述四種材料外,還需提供原戶籍所在地縣級以上民族事務部門證明原件。
(c)更正其它信息的:學生書面申請一份;《河北省生源普通高等學校在校生錄取信息更改審批表》兩份;相應的真實合法證明材料。
辦理時間:
辦理地點:學校教務處、招生就業處招生辦公室(行政樓A112)、相關主管單位
聯系電話:031180786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