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
中
大
發布日期:2014-09-11
辦理本人錄取名冊復印手續
當年錄取的新生,可于入學當年9月至次年9月持本人學生證或身份證到學校招生辦公室復印、簽章。
當年錄取新生以外的在校學生和已經畢業的學生,持本人學生證或身份證到學校檔案館復印、簽章。
辦理時間:周一至周五工作時間,寒假和暑假辦理時間相關值班安排為準。
辦理地點:招生就業處招生辦公室(行政樓A112)、檔案館
聯系電話:0311-80786666